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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見習記者 王春 通訊員 孫婷
  祝某今年62歲,老伴兒洪某生前患肺癌腦轉移到杭州醫院進行了腦部切除術。術後,醫生建議對洪某進行化療,但兩老均考慮洪某年事已高不適合化療,經過咨詢,兩老選擇回老家作小化療,經過小化療,效果也不錯。
  王某今年74歲,在得知洪某的的情況後,向其推薦據說是美國最新研製的專門治療癌症的的EFT藥品,還介紹說該藥品無需口服,只需用噴的方式通過口腔舌苔直接進入人體殺死癌細胞,而且對人體的其他細胞也具有保護作用,療效顯著。
  聽王某吹得天花亂墜的,洪某心動了,就想試試,於是就將小化療的藥停了,專門吃王某的藥,先後兩個多月到王某家拿了五六次藥。之後,王某又說因為該藥在美國銷路很俏,要洪某再付21000元,好統一向美國方要藥,否則,洪某的藥將“青黃不接”。此時,洪某的身體已經不行了,還因感冒住了院,入院後,洪某的身體每況愈下。一個月後,便去世了。在此期間,王某還要求洪某加大EFT藥品的劑量,洪某去世後,老伴兒祝某就找到王某要求退還第一療程未用完的藥,第二療程的藥雖然已經到貨,但是因用不著了,同樣需要退還。要求王某將相應買藥的錢退還。但是王某不肯了,說當時是好心,現在錢退不了,他可以把藥品全部交給祝某,讓祝某自己拿去賣,所得的貨款不管多少由祝某自己收取,但祝某堅決不同意。
  這時,王某才透露推薦的EFT藥品根本不是什麼抗癌藥,只是一般的保健品,吃不死人,但能健身強體。祝某聽後,按奈不住,認為王某“坑”她,用保健品糊弄他們,延誤丈夫的治療時間,本來洪某可以多活幾個月,現在自己看到這些藥,就想起老伴兒。一怒之下,將七旬王老漢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返還貨款21000元。
  在庭審過程中,雙方針鋒相對。王某認為當時跟洪某說好了推薦的藥品是要配合化療服用的,也是洪某在研究之後,自己決定購買的。現在自己好心被當成“驢肝肺”,心裡頭也著實憋屈。而且祝某剛開始比較和善地跟王某商量,如何退款的事宜,後來因為兩個人談不攏,祝某就寫信恐嚇王某,而且還叫了幾個親戚到王某家裡大吵大鬧到半夜,還揚言要打王某。現在既然上了法庭,就希望法官給一個公正的說法。
  鑒於雙方都上了年紀,承辦人方法官就想做工作,讓二人能心平氣和地解決矛盾。緩和二人情緒後,方法官對二人進行了分離疏導。就祝某而言,人死不能復生,希望大媽能節哀順變,就本案而言,祝某這一方也存在著一定的過錯,不管王某將涉案的藥品作如何誇大的描述,祝某兩老都應該去詢問醫生,聽從醫生的指示而不是私自停了醫生建議的化療而吃沒有任何科學保證的藥物,不能“有病自治”,尤其像洪某這樣的狀況。花了冤枉錢不說,還不見任何效果。
  祝某聽完後,也後悔莫及,本來想王某提供的這個偏方即使不能治愈老伴兒的病,也可以讓老伴兒少受點苦,但卻是害了老伴兒。其實自知王某也是好心,但是給老伴兒治病已經花光家裡所有的積蓄了,經濟很困難,就希望王某能將藥品退回美國公司,看看能不能要回點錢。在知曉了祝某的心意後,方法官又找到王某,上了年紀的大爺根本聽不進法官的勸導,一個勁兒的重覆在法庭上陳述的意見,待大爺說累了,法官才能插話,在向大爺說明瞭祝某的意思及目前的現狀後,大爺也終於鬆口了,表示願意協助祝某將涉案的藥品賣掉,並當庭出具了一份保證書交給祝某,祝某見王某有如此誠意,便當庭提出撤訴。
  案子雖然結了,但是折射出來的問題還真應該值得重視——治病、養生,不信科學信偏方,尤其是養生。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生保健已經成為人們追求健康的秘方。於是“養生大師”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只要有養生秘方就賺錢,進而各種養生書籍就應運而生。我們曾經吃過“養生”不少苦頭。從“打雞血針”到喝“紅茶菌”,再到“滿城爭喝童子尿”……孰可笑,孰可悲?
  在偽大師、江湖騙子橫行的年代,我們更應該相信科學,而不能盲目輕信偏方。  (原標題:治癌“神藥”竟是保健品鬧官司 法官調解化干戈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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